10月21日,工信部印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围绕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需求,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专精特新赋能中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十五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建设一批专精特新赋能中心,形成覆盖重点领域、辐射全国的专精特新赋能网络,补齐中小企业高能级技术创新服务短板,提高创新资源要素保障水平,加速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链配套能力,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质量明显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持续涌现,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先进制造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专精特新赋能中心定位为聚焦细分领域,以全流程技术创新服务为重点,赋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强调服务专业性,突出“小切口”,体现“高能级”,可采取新建或整合优化现有机构方式推进建设,不对现有机构直接简单挂牌,防止“重挂牌、轻实效”。
专精特新赋能中心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聚焦需求。所有服务内容、资源对接方向、协同攻关选题,均以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瞄准企业真实技术痛点与创新短板,做到企业“要什么尽力给什么”,让“服务怎么样”由企业做评判。二是专业赋能。紧紧围绕专精特新赋能,聚焦技术创新硬服务,组建专业化团队,成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可依赖的“创新合伙人”,提供全链条、高能级、专业化创新服务。三是协同联动。充分整合利用已有创新资源,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精准流动、高效配置,构建“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格局。各领域赋能中心结点成网,构成全国专精特新赋能网络,提升技术服务可及性、高效性和精准性。四是机制创新。实行“以省为主、部省共建”模式,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托地方产业基础与资源禀赋,在政策支持、运营机制、服务模式上先行试点,形成可、可推广的建设经验。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导的技术委员会,提出需求内容,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务实探索专精特新赋能中心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是协调汇聚创新要素。赋能中心应发挥资源中枢作用,系统整合对接高端创新要素。建立与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制造业创新中心、中试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机构等创新资源的常态化合作机制。拓展与国际知名研发机构、知识产权组织、标准化组织、技术转移机构的合作渠道,帮助企业对接海内外创新资源。精准对接本领域领军和高层次技术人才。建立与头部产业基金、创投基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常态化对接机制。二是深度支撑技术创新。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攻关需求,提供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的系统性支撑。组织“产业出题、科技答题”,破解企业单打独斗、难以贯通创新全链条的问题。以企业为主导组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聚焦企业“卡脖子”技术环节,搭建技术创新条件环境,组建大中小企业创新联合体、协调产学研力量,促进不同研发主体间协同联动,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是科技情报与技术咨询。跟踪本领域国内外前沿技术动态、发展趋势,及时为企业提供创新趋势研判、技术预警、专利和标准分析服务,为企业技术创新决策提供情报支撑。提供技术路线论证、技术难题攻关、知识产权布局、标准编制与宣贯等技术咨询,帮助企业找准创新赛道、规避技术风险、构建技术壁垒。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防范风险。四是数智化绿色化转型服务。鼓励场景化、图谱化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智化转型,充分利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小企业数智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资源,体系化培育面向场景的数智工具箱、解决方案资源池,引导供需精准对接,降低企业数智化转型成本。强化数据要素赋能,探索工业数据采、集、用有效路径和创新模式,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数据资源。面向企业绿色转型需求,开展绿色设计、绿色诊断、绿色改造、绿色金融等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有效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五是产业链融通与国际合作。组织产业链供需对接、场景对接,帮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创新链。发挥大企业、龙头企业作用,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新技术、新产品场景试验。搭建国际产业合作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与技术交流会,对接全球市场资源。协助企业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合规咨询和认证服务。
开展申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建设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赋能中心聚焦领域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核领域聚焦度、产业基础、人才队伍、专业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运营可持续性、地方政策支撑等方面。
批复筹建。通过评审后,以“专精特新赋能中心”的名义开展建设,筹建周期原则上为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会同相关司局加强筹建指导帮促。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筹建或正式认定的机构,不得以“专精特新赋能中心”名义开展宣传和服务。
组织验收。筹建期满,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验收,主要围绕组织机制、团队建设、制度建设、资源整合、服务成效、企业评价等内容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正式授予“专精特新赋能中心”。名称中的区域为建设所在地标识,不作为服务地域限制,支持赋能中心围绕所聚焦的细分领域,面向全国开展跨区域技术创新服务。
动态评价。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组织对赋能中心进行评价,主要评价企业技术需求匹配度、企业服务覆盖率、资源对接效率、企业培育成效和企业满意度等方面。对成效突出的予以激励并推广,对评价不合格的提出黄牌警示和整改要求,对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予以调整退出。
支持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地区实际自愿申报,因地制宜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