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修订银行业法例条例草案 建立法定的银行控权公司的监管制度

发布时间:2026-06-18 14:54

  6月17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

  陈浩濂指,

  香港银行业根基雄厚,表现卓越。在最新的

  香港现行的银行三级制已实施超过40年。随着市场环境及监管框架的改变,目前接受存款公司仅余11间,其资产及存款占整个银行体系不足百分之零点一。

  当局认为已再没有需要维持接受存款公司这一级别,因此建议将之并入有限制牌照银行的级别,简化监管架构。将提供五年的过渡期,让现有的接受存款公司选择透过简便程序转为有限制牌照银行,或有序终止其接受存款业务。

  现时,

  目前

  随着金融科技及数码化发展,金管局未必能时刻在内部配备所有需要的技术专才。因此,建议允许专员按实际需要委任具相关技能人士协助其履行监管的职能;及要求认可机构委任具相关技能人士,以向专员呈交有关该机构的报告。

  建议对

  建议借此机会对两条与银行业相关的条例作出修订,包括

  香港金管局已于2023至2025年间就各项法例修订建议进行多轮的公众及业界咨询,亦就业界先前的一些关注作出修订,现时的建议得到广泛支持。当局亦于2024年十月和十二月,及今年五月就法例修订建议咨询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委员普遍支持有关建议。

  陈浩濂表示,有关修订将确保规管框架保持稳健及有利于银行的发展,从而进一步巩固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恳请议员支持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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