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和:没收未领取的股息

发布时间:2026-07-14 17:09

  长和发布公告,根据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之经修订及重列之组织章程细则第166条,公司董事会可没收于宣派后六年仍未获领取的所有股息并拨归公司。董事会谨此通知公司股东,于2026年8月14日仍未获领取的股息将予没收并拨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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