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大荒发布公告,于2026年7月30日,本公司收到一封由联交所发出的函件,当中载有以下关于恢复本公司股份买卖的复牌指引:
发布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所有未发布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计修改; 委聘独立内部控制顾问进行独立内部控制审阅,并证明: 任何与暂停买卖有关的已识别重大缺陷已予纠正,且所有必要的补救措施均已妥善实施; 及本公司之内部控制足以有效地达致其目的,并使本公司能够符合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及监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与其财务报告週期有关的规定;证明本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规定; 及向市场公布所有重要资料,供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状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联交所可取消任何已连续停牌18个月的证券上市。就本公司而言,18个月期限于2027年9月30日届满。若本公司未能就导致其停牌的问题作出补救、履行复牌指引及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满意,并于2027年9月30日前复牌,联交所上市科将建议上市委员会取消本公司上市地位。根据上市规则第6.01及6.10条,联交所亦有权在适当情况下规定较短的特定补救期。
联交所要求本公司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公布复牌指引及本公司须于期内符合复牌指引的18个月期限、对导致其暂停买卖的问题作出补救及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满意并恢复股份买卖以避免煺市。
于任何时候遵守在上市规则下的持续责任,例如上市规则第14章及第14A章项下的须予公布及╱或关连交易,以及上市规则第13.46条至第13.49条项下有关刊发定期财务业绩及报告的责任;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A条,就包括以下事宜的发展公布季度更新: 其业务营运; 复牌计划,当中详述其为补救导致暂停买卖之事宜已采取及拟采取的行动,达成复牌指引并全面遵守上市规则及恢复买卖。复牌计划应附有有关计划下各工作阶段的清晰时间表,以求可达成复牌指引,并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及于任何情况下于18个月期间届满前恢复买卖; 落实复牌计划的进度;及 复牌计划的任何重大变动详情,如出现延误,有关延误的理由及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