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国际控股发布公告,赵学廉先生已辞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3.05条所委任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9.05条获授权在香港代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人士,自2026年9月17日起生效。
崔献之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以接替赵先生,自2026年9月17日起生效。
中昌国际控股发布公告,赵学廉先生已辞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3.05条所委任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9.05条获授权在香港代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人士,自2026年9月17日起生效。
崔献之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以接替赵先生,自2026年9月1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