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柳州交警昨日通报,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出全国首张适用
8 月 17 日,该车主在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中大队出具的
据通报,涉事车主韦某于 8 月 16 日 19 时 30 分驾驶摩托车行至柳州市城中区静兰水上基地“摩盘咖啡”附近时,因排气管轰鸣声巨大引起巡查民警注意。经查,该车排气管内部的消音装置已被拆除。
现场执法显示,在未拧动油门的情况下,排气声音已震耳欲聋。民警调取了“公安交通智能管理系统”行驶轨迹及手机导航记录,确认该车系驾驶人驾驶抵达现场。
依据
8 月 15 日正式施行的
柳州市交管部门表示,以往执法中此类交通噪声扰民存在“劝得住、罚不了”的困境,执法缺少清晰、硬性的处罚依据,很多扰民行为只能口头劝导。
生态环境法典打破了以往单纯依靠噪声分贝数值界定污染的局限,明确只要车辆改装、飙车产生的噪声干扰到群众正常生活和休息,即可认定为噪声污染,无需拘泥于分贝检测数据。同时规定对经劝阻仍拒不改正的飙车“炸街”、非法改装造噪行为,可处以 200 元至 2000 元罚款。
据介绍,柳州市交管支队联合特巡警等多部门,于 8 月 14 日至 16 日,在全市范围启动了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三天集中整治累计查获相关案例 98 起,依法扣留问题车辆 89 辆。
柳州市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车主私自改装车辆排气管、拆除消音器,在道路上肆意飙车轰鸣,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治理顽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