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十五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发展实践。2025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政绩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导向与实践指向,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协同统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把增进人民福祉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经济发展目标既包括经济总量的合理增长,也体现为增长质量提升、结构优化与发展动能转换的协同推进。民生改善则表现为就业充分、收入持续增长以及公共服务体系的均衡完善。二者并非彼此分离,而是通过“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逻辑实现有机统一。民生改善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社会基础和预期支撑,稳定的就业与收入预期能够增强消费能力与市场活力,从而反过来支撑经济持续发展;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发展目标必须转化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切实改善,发展成效最终要体现在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持续提升上。
推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形成良性互动,才能使发展成果真正经得起实践和人民检验。一方面,应坚持把稳就业、促增收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发展预期,使民生改善转化为扩大内需和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动力;另一方面,应持续提升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在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的现实关切,不断增强社会稳定基础和发展共识。同时,通过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推动发展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只有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才能不断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全社会参与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做好显绩与潜绩的
做好显绩与潜绩的
三是实现解决现实矛盾与历史问题的系统衔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实现解决现实矛盾与历史问题的系统衔接,关键在于坚持系统思维与渐进推进相结合。一方面,应以问题为导向,优先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运行稳定的现实矛盾,通过精准施策提升政策的即时效果,增强社会预期与发展信心;另一方面,要将历史问题纳入整体发展战略,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和完善制度供给,逐步消除长期积累的结构性障碍。在实践路径上,需要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