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越集团控股发布公告,公司根据于2016年3月23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案采纳的购股权计划已于2026年4月18日届满。自采纳2016年购股权计划以来,概无根据该计划授出购股权,于2016年购股权计划届满后,亦不得再据此提呈或授出购股权。于本公布日期,2016年购股权计划项下概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7章的修订已于2023年1月1日生效,以及2016年购股权计划已届满,公司建议采纳2026年购股权计划,以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新规定。
优越集团控股发布公告,公司根据于2016年3月23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案采纳的购股权计划已于2026年4月18日届满。自采纳2016年购股权计划以来,概无根据该计划授出购股权,于2016年购股权计划届满后,亦不得再据此提呈或授出购股权。于本公布日期,2016年购股权计划项下概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7章的修订已于2023年1月1日生效,以及2016年购股权计划已届满,公司建议采纳2026年购股权计划,以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