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7月起实施,买智能摄像头不再“盲选”

发布时间:2026-06-29 14:50

  今年 7 月 1 日起,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制定的根据

  值得一提的是,消费类网联摄像头将成为首批实施产品,适用于由消费者购买、使用,为个人和家庭提供音信息采集和处理服务的、具有互联网联网功能的独立摄像头。不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的摄像头。

  网络安全标识可以粘贴或悬挂在消费类网联摄像头产品明显部位,在产品包装物上、使用说明书中,或在设备的开机启动画面、应用管理界面等进行展示。通过网络交易的产品,可以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网络安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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