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在广东深圳举行专题推进会,聚焦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如何更好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战略,是题中应有之义。其中,加快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机制是重要一招。
近年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以国资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为主,推动优化布局、保值增值、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聚力优化布局方面,设置专项考核指标,引导国有企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2024年中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2.7万亿元,占总投资比重首次突破40%。推动分类考核方面,加速“一企一策”考核探索,2024年对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个性化指标占比达77%,促进企业在各自领域充分发挥优势。助力科技创新方面,引导研发经费投入,中央企业2022—2024年研发投入连续3年突破万亿元,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也要看到,现有考核体系虽已涉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等部分考核内容,但覆盖面和功能导向还不够,在引导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整体发展履行战略使命方面略显不足。例如,在应急领域,国资央企不讲条件、不计代价,在西藏定日6.8级地震、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矿坍塌等一系列灾难事故面前,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对国有企业来说更多的是投入、展现的是担当,需要在评价方面予以考虑,引导国有企业在防灾、减灾、救灾和生产安全保障方面更好发挥战略支撑作用。再如,在科技领域,国资央企肩负着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上走在前、作表率的重要作用,兼顾当前和长期,需要通过评价机制引导国有企业更好履行战略使命。
围绕优化国有企业考核评价,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级国资委做了不少有益探索,以“一利五率”为主的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健全。比如,创新实施了“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出台了针对19个行业的考核实施方案,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承担重大任务等情况,综合考虑了企业的共性量化指标和个性化差异,引导企业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又如,将国有企业承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任务视同主业管理,降低战略性新兴产业短期投资回报要求和经济效益指标权重,引导企业加快布局新赛道、塑造新优势。下一步,以评价机制引导国有企业更好履行战略使命,可以从四方面进一步加快探索。
明确评价目标,突出战略使命导向。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为评价机制的核心目标,改变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考核模式,结合国有企业功能界定、行业领域及分类改革,对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任务情况展开评价,继续推进“一类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引导国有企业将资源向关键领域倾斜。例如,对承担“卡脖子”技术攻关的企业,强化长期技术突破的评价导向。
科学选取指标,构建多维评价指标体系。着眼于建立科学、客观、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对国有企业战略使命任务完成度设置相应指标。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出资人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对战略使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判断和评估,增强评价客观性和科学性。
创新评价机制,完善动态管理。延长评价周期,对重大战略使命任务开展定期评价,结合年度评价与战略使命任务周期评价,引导企业长期行为。建立评价结果动态反馈机制,针对战略使命执行偏差及时提出改进要求,形成“评价—反馈—改进”的闭环管理,确保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机制与国家战略政策衔接一致。
强化机制保障,推动应用落实。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既要避免因重复考核加重企业负担,又应防止出现包含或替代关系,确保两者相互补充、协同增效。对战略使命任务履行成效突出的企业,与企业资源配置、负责人晋升、薪酬激励等挂钩,激发国有企业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的积极性,切实强化评价结果的刚性约束力与战略导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