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起诉海南航空提前 10 分钟起飞”一事迎来新进展。据消息,7 月 17 日,大学生胡栋诚表示,“海航联系了我,告知运输总条件已经修改,自己对结果表示满意。”
同日,海航方面也向该媒体确认了此事。海南航空官网于 7 月 10 日生效的
大学生胡栋诚原计划于 4 月 3 日 7 时 40 分搭乘海南航空从深圳飞往呼和浩特的 HU7731 航班。3 月 25 日,其接到海航通知,航班起飞时间提前至 7 时 30 分。“起飞时间提前 10 分钟,会导致截止值机和截止登机的时间也相应提早 10 分钟,我认为存在误机风险。当天,我向海航提出免费退改签或报销登机前一晚的住宿费或打车费,海航以‘未超 15 分钟’为由拒绝。”
随后,胡栋诚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5 月 22 日,海航向我表示愿意承担 103.84 元的住宿费,但是否修改运输总条件仍需要讨论。我认为海航并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没有收取住宿费。5 月 30 日,海航再次联系我,承诺将在 7 月 30 日前修改运输总条件。几天后,在询问法院工作人员后,我收下了 103.84 元的住宿费用,并承诺将在海航修改运输总条件,双方无异议后,再签署调解书。”
7 月 10 日生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