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披露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总人数不超过60人,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拟通过设立专项金融产品、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资管/信托产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即金融机构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东华能源披露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总人数不超过60人,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拟通过设立专项金融产品、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资管/信托产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即金融机构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