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香港财库局副局长陈浩濂联同香港证监会代表向委员简介有关
容许香港证监会撤回其在特定情况下发出有关反对证券上市的通知,以便上市申请人能继续进行原有的上市申请,令程序更具效率;
厘清香港证监会可对上市申请人施加持续适用的条件,让有关条件可发行人在上市时及之后适用,提升香港证监会在处理上市申请的效率和灵活性;
让香港证监会可在适当情况下对上市发行人施加上市后的条件,以提供一个对市场干扰程度低于暂停交易的替代方案,确保维持一个有秩序和公平的证券市场;
容许香港证监会修订或撤销所施加与上市申请、上市后事项及恢复交易有关的条件,以及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对上市申请人及上市发行人施加新的相关条件,让香港证监会可因应后续发展适当修改所采取的监管行动;
厘清香港证监会可主动或应上市发行人要求展开程序恢复交易,并容许香港证监会董事局可将恢复交易的决定权转授给香港证监会的执行董事或执行委员会,以期提高处理恢复交易个案的效率,加快恢复交易的流程;
将香港证监会目前可要求上市申请人或发行人于上市申请阶段提供合理所需资料的权利,扩展至可要求已上市的发行人就上市后的事项提供资料,加强与上市发行人之间有效及持续的沟通;
将香港证监会根据
移除目前
香港证监会已于2025年3月至5月就优化
陈浩濂表示,香港作为环球主要上市平台,政府一直积极推动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持续审视上市机制及审批流程,务求平衡市场发展与监管需求。为便利更多优质企业来港上市,近年多项上市制度改革相继推出,包括引入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机制及推出“科企专线”、提升海外发行人上市框架、优化上市申请审批程序等,让上市平台更符合最新经济趋势和企业需求。事实上,在首次公开招股方面,2025年香港迎来共119只新股,IPO集资额超过2,800亿港元,按年上升超过两倍,名列全球第一。今年以来市场继续蓬勃发展,截至六月IPO集资额已超过2,000亿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