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监督守住食品安全关口

发布时间:2026-09-05 07:2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期,一些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既有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监管新挑战,也有传统流通环节中老问题的顽固复发,折射出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正在加速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印发的

  立法只是第一步,关键在执行,核心在监督。从“纸面上的法律”到“行动中的法律”,中间需要强有力的法治监督机制作保障。“幽灵外卖”之所以能形成产业化、规模化的灰色链条,根源在于平台审核不力、监管存在盲区;“甲醛白菜”之所以能流向市场,症结在于运输环节的监管真空与检测手段的滞后。这表明,食品安全监管不能有丝毫松懈,法治监督必须贯穿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个环节。因此,须以法治监督为核心抓手,从分段监管向全链条闭环升级。

  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必须将其转化为可操作、可检验、可追责的制度安排。食品安全治理正从传统的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责的全链条体系转变。在这一过程中,法治监督需要实现3个层面的升级。

  标准之严要有法治保障。必须加快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全覆盖,将预制菜、冷链运输、农兽药残留检测等新兴领域纳入法治化标准框架。建立标准的动态评估与修订机制,让标准跑在风险前面,而非跟在问题后面。

  监管之严要突破体制壁垒。食品安全涉及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多个部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跨部门数据互通,是提升法治监督效能的关键突破口。

  处罚之严要形成强大震慑。食品安全红线不可逾越,但处罚不能止于个案,必须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严惩重处机制,提高成本,形成“不敢再犯”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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