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恩生物-B发布公告,曾颖雯女士已辞任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9.05条及
梁志杰先生已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以接替曾女士,自2026年6月26日起生效。袁佳丽女士将继续担任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
映恩生物-B发布公告,曾颖雯女士已辞任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9.05条及
梁志杰先生已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以接替曾女士,自2026年6月26日起生效。袁佳丽女士将继续担任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