莹岚集团发布公告,就有关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Cool Studio与元王成立合营公司的相关事宜。如该公告所披露,根据该协议,Cool Studio及元王同意成立合营公司以从事该项目,即制作及发行改编自金庸小说
根据该协议,元王将自外部投资者筹集该项目最少10%的制作成本,余额则由Cool Studio拨付。在下文进一步披露针对元王提出的仲裁申请之前,Cool Studio已根据该协议,就该项目下
于2026年8月25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裁决,判Cool Studio胜诉,裁定该协议已终止;元王应向Cool Studio支付总额人民币79.25万元作为赔偿;且预告片的所有权应归属于Cool Studio。由于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裁决,该协议构成的主要交易已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