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修订的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伟大的壮举。司法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我国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司法所、群团组织等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超7万个,依托村委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超35万个。2024年我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5万余件,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600余万人次。覆盖人群之多、涵盖范围之全面、触达区域之广,居全球各国法律援助体系之首,成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有力佐证。
根据我国的法律援助法规定,困难群众在多种情形下可获得法律援助。困难群众之所以成为法律援助的对象,就是国家为了保证每一个群众都能够平等地获得法律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根据我国的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是一项公共服务而不是有偿服务,依法依规处理法律援助投诉,既是对受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是对公共服务供给的监督。新修订的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精准化、多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将督促法律援助机构切实把好法律援助服务各环节的质量关,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守住法律援助服务的监管关,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以高质量法律援助惠民生解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