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融控股发布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2026年4月20日,本集团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该法律程序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针对绿云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案号为浙0102民初6794号。
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人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900万元,并支付暂算至2025年12月28日的利息人民币21.65万元。
2. 原告人要求宣布人民币4550万元借款提前到期。原告人要求此后所有逾期本金的逾期罚息及复利按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加0.6个百分点后再上浮50%计付,直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 判令原告人有权就被告人名下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六和金座6幢共31套抵押不动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 判令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人承担。
法院已定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2时30分在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
董事会经初步评估后认为,由于部分债务逾期,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可能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及罚息。视乎诉讼结果而定,这可能导致本集团财务费用增加,并可能影响本集团的融资能力,及加剧现金流压力。这加剧了本集团现有的流动资金限制,因为先前与其他诉讼相关的财产保全措施已导致本集团约人民币1272.14万元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已对日常营运资金的拨调造成了限制。
此外,若该新诉讼及相关逾期借款短期内未能妥善解决,则可能存在触发银行间交叉违约的风险,从而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不知悉已触发任何交叉违约。作为对抗直接现金流出的潜在缓解因素,原告人同时寻求法院判令,赋予其对被告人名下31套抵押不动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尽管面临上述诉讼及银行账户被冻结,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板块整体而言仍维持正常商业营运。
本公司目前正就该诉讼寻求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并正评估其法律及财务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将积极与原告人进行沟通,以探索达成和解的可能性,并减轻对本集团营运的任何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的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