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发布公告,陈燕华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已辞任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的替任人;及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陈靖㛓女士已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的替任人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4月28日起生效。黄海清先生仍继续担任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彼已获得联交所确认其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项下担任公司秘书的资格。
弘业期货发布公告,陈燕华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已辞任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的替任人;及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陈靖㛓女士已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的替任人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4月28日起生效。黄海清先生仍继续担任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彼已获得联交所确认其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项下担任公司秘书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