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称,为了进一步规范基金估值业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已发布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业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已发布估值指引进行评估,拟对
协会自2012年起陆续发布会计核算和估值业务自律规则,共计十五项。随着基金行业不断发展,其中部分自律规则因发布年份较早,逐渐出现投资品种不全,业务场景缺失等问题。为解决前述问题,协会对已发布估值指引进行评估,拟对部分自律规则作出修订,包括:
为了提高估值指引的内容完备性,本次修订扩展了部分自律规则的适用范围,纳入了自律规则发布后出现的一些新品种和新业务,具体如下:
为了提高估值指引的实操性,本次修订针对近年来发展较快的投资品种和新出现的业务场景,进一步明确其估值处理,具体如下:
财政部在
为了配合前述修改内容,同步修改了部分自律规则名称,具体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