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丰国际控股支付珠海华峰预付款项8284.9万元及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广东预付款项720万元

发布时间:2026-10-17 21:34

  金泰丰国际控股发布公告,于2026年9月18日及2026年10月8日,本集团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公司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就购买成品油及燃料油订立购买合约。根据华峰购买合约,须于油产品交付前支付预付款项。于2026年10月10日,已支付预付款项约人民币8284.9万元。

  本集团于2026年3月13日与珠海华峰订立合作框架协议,据此,双方按个别情况经公平磋商后签署独立购买协议。该框架协议本身并无规定预付款项的条款。

  紧接于2026年10月10日支付华峰预付款项前,本集团向珠海华峰支付的预付款项结余约为人民币1585.4万元,占本集团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界定资产比率计算的总资产约2.3%。于2026年10月10日支付华峰预付款项后,向珠海华峰的预付款项结余约为人民币9870.3万元,占本集团总资产约14.3%。

  于2026年9月30日,本集团与于中国成立的分公司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就购买燃料油订立购买合约。根据中石油购买合约,须于油产品交付前支付预付款项。于2026年10月10日,已支付预付款项约人民币720万元。

  紧接于2026年10月10日支付中石油预付款项前,本集团向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广东支付的预付款项结余约为人民币5346.6万元,占本集团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界定资产比率计算的总资产约7.8%。于2026年10月10日支付中石油预付款项后,向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广东的预付款项结余约为人民币6066.6万元,占本集团总资产约8.8%。

  华峰预付款项总额及中石油预付款项总额为免息且无抵押。于相关产品交付后,本集团支付的华峰预付款项总额及中石油预付款项总额将确认为存货成本。任何未动用款项将于约一个月内煺还予本集团,或结转并用于其后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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