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观平:立足人口变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

发布时间:2025-06-26 06:24

  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是我国提出的战略目标。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基本公共服务,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方面面。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性特征明显,能否适应这种新形势,建好服务设施,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以实现人口与资源的动态匹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细化制定分地区分领域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基本质量标准、均衡评估办法”“适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规划布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人才调配城乡一体化”……把一系列部署安排落到实处,要围绕“有人干”和“有钱干”两个问题开拓思路。二者都需要做到政府有为和市场有效并举,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韧性。明确公办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定位,夯实政府兜底保障的作用。同时,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优化供给方式。市场基于自身机制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可盈利结合,社会组织则基于公益原则,灵活响应个性化的需求,实际上都是在补充政府资源总量和结构的不足。实现这样的协同,需要观念的更新与改革的跟进。

  目前,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现行标准规定的81项服务项目中,已经有62项实现了常住地提供,剩余的19项自然是下一步要攻坚的“硬骨头”。此时,尤需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先行探索,提供具有借鉴意义的改革办法,更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有力。

  我国城镇化进程仍在推进之中,人口迁移和劳动力流动还将继续进行;各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又会成为影响人口合理集聚和有序流动的重要因素。在这个过程中,还会有新的需求等待满足、有新的问题等待破解。而每一步向着均等化目标的迈进,都是在为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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