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努力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2024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83.7%,较2020年提高6.3个百分点。今年7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接续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本期特邀专家围绕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总体状况如何?为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出台了哪些相关政策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李大海: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是人类重要的“蓝色粮仓”。海洋经济是全球经济的主要驱动力之一,国际贸易80%以上的货物通过海洋运输。我国正从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不断迈进,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对于维持生态系统健康、应对气候变化影响、提升粮食安全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也是我国推动共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发挥引领作用,深入推动国际合作,更好塑造负责任大国形象。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典型生态系统变化趋势向好,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依然面临一些问题。气候变化导致海平面上升,赤潮、绿潮等海洋灾害不容忽视,海岸侵蚀、河口低氧等问题在局部区域较为突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
我国着力推进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夯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1982年颁布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经过修订和修正,与时俱进满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围绕海洋环境保护法,先后制定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加上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本确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此外,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湿地保护法、渔业法等其他涉海法律法规也对海洋环境保护作出专门规定。二是坚持系统治理,完善相关规划。出台同时,我国不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第一,全面开展海洋环境治理。综合整治渤海等重点海域,通过陆海经过持续努力,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83.7%,较2020年提高6.3个百分点。重要渔业水域中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超标面积比例分别较2020年下降16%和50%。重点监控的24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连续4年消除不健康状态。美丽海湾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重点打造110余个美丽海湾,并在厦门、秦皇岛等沿海城市探索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海湾生态稳中向好,中华白海豚、勺嘴鹬等海洋生物及栖息地保护成果突出。下一步,我国将进一步我国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采取了哪些举措?下一步如何接续推进?
雷坤:位于我国沿海高质量发展战略交汇区的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三大重点海域,是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攻坚区域。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带,三大重点海域经济发达、人口密集,海洋开发利用强度高,同时区域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相对集中和突出,实施综合治理至关重要。其中,渤海作为半封闭型内海,自净能力有限,却承载着环渤海地区密集的人口和产业;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面临陆源污染与海洋开发的叠加影响。三大重点海域与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等区域陆海相接,其综合治理有助于实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目标,展示美丽中国建设的突出成效,也能为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借鉴的治理经验,在美丽中国和海洋强国建设中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
三大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涉及复杂的陆海交互作用及大江大河流域,难度超过单一行政区域或简单河口海湾系统。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以总氮治理与管控为抓手协同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目前,我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陆海坚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资源开发并重,各地有哪些具体实践?如何更好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
单菁菁:健康的海洋生态是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我国大陆和海岛岸线万公里,如何在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
以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为重要基础。面对因环境破坏而退化的海洋生态,加强系统性保护和修复成为重焕生机的关键。沿海地区针对各自生态痛点,因地制宜开展行动。福建厦门开展杏林湾、马銮湾等综合治理,并通过全市域“查”、全覆盖“测”、全方位“溯”、全链条“治”,基本完成全市入海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采取沙滩修复、海岸带植被恢复、截污治污等措施,整治修复海岸线余公顷,打造出金沙滩、银沙滩等众多亮丽名片。在中央财政支持下,沿海地区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红树林保护修复等重大项目,逐步形成我国海洋生态保护网络。
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为关键抓手。近年来,我国沿海地区海洋经济蓬勃发展、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天津大力发展船舶和海洋装备制造业,形成了以海洋油气装备、高技术船舶、港口航道工程装备、海水淡化装备、海洋能开发利用装备等领域为核心的海洋产业发展格局。江苏连云港着力推动传统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海洋新能源、海洋装备制造等产业,“深蓝”号成为全球首例获得“三认证”的海上食品工厂,8.5万吨散货船“万铭公正”号顺利上水,6200吨LNG双燃料船顺利建造。广东深圳积极培育壮大海洋装备制造业,布局绿色智能船舶、无人船艇、水下机器人等海洋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做强海洋技术、涉海经营等海洋服务业。通过产业结构升级,沿海各地不仅提高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升了产品附加值,也减少了对海洋资源的过度依赖,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以科技赋能为强大助力。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海洋科技等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更精准地监测海洋环境变化,更科学地规划海洋开发活动,更有效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利用科技赋能协同推进海洋开发与保护。在实践中,山东威海加快建设创新型国际海洋强市,创建多家省级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不断提高海洋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聚焦海洋渔业种业“源头”,培育海参、牡蛎等传统优势品种优良性状,扩大白海参、海马等特色高价值品种育苗规模产能。河北唐山曹妃甸区在海草床生态修复过程中,创新构建了一套包含种子采集、基质改良、精准播种、智能化监测等环节的生态修复技术体系,显著提升了修复效率,修复海草床938公顷,使大型底栖生物种类同比增长85%,生物多样性指数同比提高42.3%,海马、海参等经济价值较高的物种资源量明显回升,有效促进海域生态功能恢复和价值实现。
我国海洋开发与保护在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仍有一些问题待解。例如,海洋能等资源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化开发能力不足;用海规模扩大导致海洋生态安全压力增大,海洋开发与保护的协调机制仍需完善;局部海域污染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存在短板;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尚不健全,海洋保护技术与国际合作深度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需从模式、技术、管理等多维度突破,创新构建生态友好型的开发体系。一是创新海洋开发模式,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完善近海能源开发布局,优先发展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海洋牧场、生态养殖等绿色产业,通过科学规划养殖密度、投放人工鱼礁等措施修复海洋生态,实现资源增殖与经济效益双赢。二是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海洋综合治理能力。加大海洋生态修复科技研发投入,应用智能监测装备、生物修复技术等提升污染治理效率。三是完善制度设计,引导公众参与海洋生态保护。制定差异化海洋产业政策,对生态友好型企业给予财税金融等支持,限制高污染用海活动。加强海洋科普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海岸带清理、生物多样性监测等行动,形成全社会护海合力。四是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全球海洋治理。进一步拓展国际海洋合作平台与机制,推动海洋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